历史上的节水政策

2020-12-08


《左传》中记有:“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浍以流其恶”,说明在当时,我们的祖先已经掌握了采用深埋和土层过滤处理污水的方法,来防治疫病。南宋周守忠所著《养生类纂》中也有言称:“沟渠通浚,屋字洁净无秽气,不生瘟疫病”,“厅前天井停水不出主病患”。由此可见,中国古人对污水的危害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

据史料记载,唐朝法律规定,市民向街道泼污水、扔垃圾将会严惩。通过《清明上河图》,我们能看到,北宋都城垃圾污水已经是集中处理的。中国古代城市里都有专门负责收集和处理排泄物的工种——“粪政”,相应机构,一直沿袭到民国。古人借助水来冲洗、排泄,而处理净化这些城市的污物,古人也早已创造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古人按照一定比例把大小石头块、粗细砂砾、泥土进行巧妙搭配组合,并且再用草木的枯枝败叶将其分隔为若干层,这就是排污沟、也是早期的一种污水处理设施。排到护城河之前的污水先经过了上述治污的处理,转化为可进入护城河的“中水”,之后才能流入护城河。

唐朝节水政策——法规形式《水部式》

《水部式》是唐朝中央政府制定的关于水资源管理的专门的行政法规,也是现存见于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一部水资源专门法规。为了更好地利用水资源,避免各种水资源利用之间的纠纷,《水部式》对于农田灌溉和航运有着较为详细和严格的管理,对水在灌溉碾拙和航运之间的利用顺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唐朝已经注意到要保护水资源,《水部式》中对于节约用水有规定。“诸渠长及斗门长,至浇田之时,专知节水多少。其州县每年各差一官简校;长官及都水官司,时加巡察”,“泾、渭二水,大白渠,每年京兆少尹一人检校。其二水口大都门,至浇田之时,须有开下,放水多少,委当界县官,共专当官司相知,量事开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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