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论: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合同节水

2019-04-23


今年我国第三十二届“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节水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大事,需要多方参与。


合同节水管理是由节水服务企业与用水户以合同形式,为用水户引入社会资本、集成先进技术,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等服务,以分享节水效益方式收回投资、获取收益。这能将用水户、节水服务企业、社会资本及各级政府等主体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用水户节水能力不足和动力不足的问题。但当前我国社会主体参与合同节水管理的积极性不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推动:


一是压实节水责任,增强法规推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等法规,对用水效率指标、考核、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地方政府、企业、学校等主体的节水责任,增强参与积极性。

二是进行水价改革,增强价格倒逼力。现行水价不能充分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不利于引导其参与合同节水管理。要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要实施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是完善激励政策,增强政策支撑力。要完善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政策。国家层面要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中央财政奖补政策,将合同节水管理业务纳入奖补范围,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应根据本地现实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同时,还可将合同节水管理项目纳入地方节能减排、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统筹资金给予扶持。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可增加就“合同节水管理所节省的水资源上市交易、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的节水劳务和服务、节水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等应纳税行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从而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在金融扶持方面,可为合同节水管理量身定做绿色金融扶持政策,建立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认定标准及金融扶持项目库,对于认定合格的入库项目实施一揽子金融扶持政策。

四是探索水权交易,增强效益转化力。探索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通过水权交易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机制和途径,便于合同节水管理参与者获得市场收益,从而激发其内生动力。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席鹭军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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